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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农机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自3月15日开始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验目的
通过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开展,改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态,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二、检验范围
自年3月15日开始,凡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县原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应参加年度的检验。参加“三夏”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在6月底前检验完毕。未经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无证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三夏”“三秋”作业和上路营运。
?三、检验标准
凡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做到牌证齐全、号牌清晰完整并安装规范,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技术状态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等有关安全标准规定。
四、检验要求
1、凡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携带行驶证、拖拉机交强险保单(上道路运输拖拉机),驾驶参检机械按时到乡镇集中检测点或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原农机监理站)参加检验。2、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原农机监理站)将与农业机械所有人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联系方式-
希望广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积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检。逾期不参加检验的,我队将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商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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