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

武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3/1/20 21:17:34   

年3月26日,武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凉州区胡某某无证驾驶号牌为黑11-X的拖拉机在凉州区金河镇富泉村一组一类地农田进行旋耕作业。执法人员遂即对胡某某涉嫌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号牌为黑11-X作业车辆的所有人为聂某某,此作业车是聂某某近期在网上购买的二手车,未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驾驶人胡某某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驾驶作业车辆。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武威市农业农村局责令胡某某立即停止无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作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中央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我市农业机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潮,农业机械在农业增收、农民致富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农村无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或者将未申请变更登记手续的二手车辆投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而无证驾驶是造成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案虽然处罚金额不高,但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现场加强监管措施,严格规范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未申请变更登记手续而将车辆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来源:李宝林

供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信息与应急处置科

审核:刘光胜

编辑:张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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