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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始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一些外商和民族资本家开始兴办碾米、磨面、制茶、轧花等农产品加工作坊,并在一些地方开设农事试验场和垦殖公司,引进使用农业机械。同时一些工厂开始仿制和少量生产小型动力机、水泵和农产品加工机械。
20年代末至40年代,在上海、南京、苏州等地建立农具制造厂,生产手动喷雾器和犁、播种机、中耕机等新式畜力农具。40年代后期试办了少数抽水机站和乡村示范工厂。在东北、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还创办了一些机械化农场。我国有计划大规模地发展农业机械化始于年,-年主要是制造、补充旧式农具,恢复生产和在农村实现合作化。农业机械化发展比较迅速时期是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开始了工业化大建设,同时农村实现了集体化。在农业问题上提出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集体化,第二步实现机械化和电气化,并提出了用25年时间,即到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国家成立了农业机械部、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建设起成套的农机工业体系和一大批国有拖拉机站、国营农场、农业机械化试点县。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农机总动力由年的万千瓦增加到年的万千瓦,增长70倍,大中型拖拉机由1.3万台增加到65万台,机耕面积由占总耕地面积的2%上升到42%,机械排灌面积由1.2%达到41.6%,分别增长50,21和30多倍。
但是,由于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农村经济还没有发展到相应程度,富余劳力不能转移出来,农民劳力负耕面积很小,增产不增收,导致在年农机化出现大滑坡。年开始的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机的投资和经营实行以农户为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农业生产获得极大发展,适合农户的小型农机具发展也方兴未艾。但国家和集体投入减少,大中型机具销量下降,田间机械化水平下降。到年以后,乡镇企业崛起,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务农劳力开始向二、三产业转移和民工潮兴起,发达农村开始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又发展起来。此时农业机械化己由集体、国家投资为主转为以农民个人和集体投资为主,小型拖拉机空前增加,年己达万台,农用汽车64万辆;农民结合生产或增收需要,自发购买农机具,比第一次农机化高潮的政府购买更加合理。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小型拖拉机增多,大中型拖拉机却减少,配套农具不足。农机总动力虽然增加了1倍,但田间机械化作业程度却增长缓慢。
年开始的第三次农机化热潮有更深远的背景。一方面是各级政府根据工业化社会粮食消费上升、土地资源减少的严重形势,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农业机械化被各级政府列入议事日程,另一方面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市场机制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市场导向促进了比较效益更好的蔬菜、水果、养殖、饲料等生产领域的发展,农机化服务领域由单一的大田粮食生产、扩展到了菜、果、畜牧等行业;市场效益使农民由产品生产投向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各个增值环节,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迈进,新的热点是农用运输车发展迅速,年前还没有列入统计项目。到年发展到万辆;市场竞争使农民以不同形式走向联合、专业化,农业规模化经营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条件,新的经营形式创造出更大的效益。例如,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一举摆脱了利用率低、运营亏损的局面,年全国联合收割机不足0.3万台的销售量,年猛增到上万台,年2.4万台,年3万台,短短几年时间,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上升1倍,机收面积增加2倍。从年到0年的40多年间,农机总动力、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载重汽车都在持续快速增长。农机总动力增长倍,年增长率为13.8%,小型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增长更快。各个期间年增长率不同,以农机总动力为例,年前年增长在20%以上,由此可见,国家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良好效果,但80年代初到年的调整期间,增长率减少,年随着经济增长,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农机总动力增长率又上升到8%左右。大中型拖拉机和大中型农具在年前快速增长,年增长率都在17%左右,但在年后增长率剧降。然而由于拖拉机制造能力已形成,故年后总拥有量尚有所增加,到年后期绝对拥有量下降,直至年才恢复增长。
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方面,机耕、机播作业在年前以14%左右的年增长率快速发展,年后由于以户承包,地块变小、大中型农机具难以作业,农业机械化程度立即下降,呈负增长。年后虽然大中型农机具仍在减少,但小型农机具增多,补充了部分作业。作业量又开始恢复,并超过历史水平,呈正增长趋势。年,以机械耕、播、植保、收、脱粒、运输、灌溉七项作业综合计算的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40%,0年达到48%,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相差很大,农业机械化也呈不均衡发展。
年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的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次是:新疆、北京、黑龙江、天津、山东、上海、江苏、河北、内蒙古、河南。其中新疆、黑龙江、内蒙古人少地多,地势平坦,属国家机械化垦殖的重点地区,机械化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是经济发达地区,带动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较慢的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是广西、江西、四川、重庆、云南、海南、贵州基本是内陆和山区省份,自然条件与经济发展都比较差,目前综合机械化程度很低。自年进行调整以来,虽然农业机械化发展一度下降,出现了马鞍形,但完成了两个重点转移,即由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转向农民个人和集体投资为主;由服务政治与生产为主转向服务生产与经济为主,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进入了农业机械化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时期。
4年,中央在全国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并作为促进措施写入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这些措施带动了农民的购买力,掀起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高潮,迎来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春天。通过两年的实施,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发展,到5年末,全国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50.2%,30.3%和22.6%,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5.9%。总体上看农业机械化将进一步发展,生产更多更好的农产品,满足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再有三五年,我国能实现农业基本机械化,其中大、中城市郊区、粮食生产基地、国营农场和经济发达地区将实现全过程机械化。本文原创首发新农机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