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业机械 >> 农业机械发展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至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全省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我省制定了《-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
年7月23日
-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山西农业“特”“优”发展战略,以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机、田、证”协调推进、“人、地、机”融合发展的新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
一是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探索开展粮食烘干等成套设施装备及高端智能自主创新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二是突出科技创新。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设备,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开展农机专项鉴定,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尽快列入补贴范围。三是突出“有升有降”。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具的补贴额,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的补贴额,逐步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四是突出效能提升。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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