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业机械 >> 农业机械资源 >> 最高3万我市启动特色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
近日
市农业农村局出台
《晋城市年特色农业
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这标志着
今年我市特色农业
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全!面!启!动!
根据《意见》,今年的补贴范围为全市六个县(市、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全市安排资金规模为万元,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专用资金40万元,在泽州县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补贴试点,助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在我市推广落地。
补贴标准
个人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5台件,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件,累计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约占补贴购机总价的50%,单机补贴上限3万元。
此次补贴参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模式执行,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实施,流程可按上年度执行。要求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引导农民购置此类机具,提高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水平,带动特色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与去年相比
今年政策有三大变化
01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变大
补贴范围扩大为“6+1”,即中药材机械、果园机械、蔬菜机械、蚕桑机械、小杂粮机械、畜牧机械以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新增畜牧机械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可在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还可享受特色农业机械累加补贴。
02
补贴标准更加科学精准
《意见》规定,在补贴额度的测算上,在以上一年度销售均价确定补贴额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可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式计算确定补贴额,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机具可参考使用上年度补贴额。在确保补贴定额科学合理的同时,由各县自主探索适合适宜的补贴定额方式,不仅简化了定额程序,还更加灵活多便、易于操作。
03
补贴资金一次性到位
和去年特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两批下拨不同,今年的项目资金在做好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市财政一次性下拨到县,更有利于县级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及时补贴到位,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
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文字
王芳编辑
曹宁
责编
李亚琴统筹
高春鸿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