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业机械 >> 农业机械前景 >> 项目申报丨长寿区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申报对象
长寿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业及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
申报条件
1.经登记注册,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业及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具有足额自筹配套经济能力,项目执行力强;
2.申报主体需从事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飞防、电动施药、机耕机收、统防统治、土地深松、果树修枝剪形、果园采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当地脱贫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能为脱贫户提供务工岗位;
3.申报主体无拖欠农民土地租金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4.以前年度申报的财政补助项目截止本次申报日未完成的,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5.同一业主的相同项目不重复申报财政补助项目;
6.长寿区脱贫村、重点帮扶村的服务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支持环节
主要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所必须的农机设备购置。如:施药用无人机、收割机、旋耕机、除草翻地多功能拖拉机、农用无人机等,不支持轮式运输车等非农机设备。
补贴标准
补助农机采购金额的50%(含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在内)。
申报时间
年3月31日18:00前
政策来源: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械装备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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