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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房的要注意了9月1日起,农村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5/4/10 13:04:2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年11月1日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63.89%,超全球平均水平(55.30%)。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较十年前上升了14.21%。总的来说,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尽管我国城镇化率增长迅猛,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81.3%的城镇化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网红经济学家任泽平近日更发表观点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还有10-15年的空间。言外之意,中国的房地产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繁荣期。也有人解读称,任泽平这是在暗示“房价很难下跌”,劝大家早点买房。

对此我们不置可否。我们唯一想说的是,经历过去一二十年的高速城镇化发展,我国城镇地区的生活压力和购房压力,绝非农民朋友所能承担得起的。空口无凭,我们还是拿数据说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年6月末,城镇地区平均房价已经高达元/平,全国房价超过2万元/平的城市有23个。其中四大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平均房价已经高达7.25万元/平。抛开一二线城市不说,以年农民(农业地区)的可支配收入元计算,农民朋友进城想购买一套平米的房子,需要一家三口努力积攒二十年。

面对城市不断高企的房价和购房压力,最近几年农民进城的步伐“缓慢”了很多,直白点说,越来越多的人进城的意愿大大降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年-年,每年有万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但年-年,每年进城的人口数量下降到了万,平均降幅达10%。

为什么会这样?究其根本原因,高房价正逐渐成为“逼退”农民工的重要因素——很多农民工进城后,拿着四五千元的工资收入,却不得不承担动辄两三万一平的房价,很多人心里清楚,即使自己辛苦打拼一辈子,可能到最后还是买不起城里的一套房子。此外,即便掏空全部积蓄在城里买了房,随之而来的就业、生活、养老等问题也会接踵而至。与其整天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不如回到农村,偏安一隅,安安稳稳过平凡的日子。值得一提的是,现实中这类情况并不在少数。

此外,越来越多的人从城市回到农村,或者说愿意一直留在农村,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发展建设的政策,比如“乡村振兴战略”、“双驱动发展战略”等,这使得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正在被打破,城乡发展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总结来说,国家扶持农村的发展主要围绕三点在开展:其一、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农业是立国之本,也是农村的核心产业,无论何时这一点都不会改变。在确保粮食产量的基础上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发展林、牧、渔等生产。而发展这些产业的基础就是保护耕地,因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土地。

我们是如何保护耕地的呢?首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底线;其次,出台了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政策。其中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对农村耕地提出了“8不准”: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其二、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幅员辽阔的中国,各地乡村的物理资源和风土人情有很大的差异,发展乡村产业自然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独特优势。比如湖南的张家界和安徽的池州下辖的县镇,多以旅游业为主导。

其三、提高农村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提高生产率,保护环境,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这没什么好说的,一句话总结就是,农村的发展经营模式正在从小年生产模式向机械化大生产转变。

除此之外,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进落实“城市反哺农村”。正如上文所说,现在,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3.89%,人均居住面积也达到了40平米左右。与此同时,人户分离的现象日益突出,尤其是很多农村宅基地长期处于抛荒状态。而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生存压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大龄农民工回到老家,确实到了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

城市如何反哺农村?国家到底是怎么做的呢?年9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到“十四五”期末,也就是用5年时间,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笔者查阅资料粗略计算了一下,年,土地出让收益投入到农村发展的资金不低于亿。

这些钱会投入到哪些领域呢?我们所能想到的涉及农村发展的领域均可以使用,比如农田建设、水利、种业、供水、人居环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等等。

农村的发展规划、政策支持以及资金来源都有了落实之后,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好农村宅基地,能让农民朋友住有所居。为什么要保护农村宅基地?简单来说就是,宅基地制度关系到农民的生存问题,与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紧密联系,事关农民重要基本民事权利,其社会价值远远大于经济价值。

农村有房子的要注意了:9月1日起,农村宅基地将迎来5项“禁令”,对农民朋友大有好处

来自自然资源部的消息显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年9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条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宅基地管理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新规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具体来说是“1保障”、“2规范”、“5禁止”。其中农村宅基地将迎来的5项“禁令”,对在农村有房的农民朋友来说是大有好处,因为这5项禁令完全是出于保护农民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所以农村有房子的要注意了。

“1保障”指的是保障农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县级以上地方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民宅基地需求;“2规范”指的是规范宅基地管理:1、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2、规范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说说有关宅基地的5项“禁令”:

1、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

众所周知,自然资源部宣布年末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已经结尾,当然由于特殊原因影响,年,有些偏远地区仍然在紧锣密鼓确权。确权颁证之后的宅基地,实际上就是合法不可侵犯的,尤其是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且手续齐全的宅基地,必须严格保护。这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

2、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现有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虽然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仍然有流转的决定权。农民自己不愿意流转,任何人不得强迫。换言之,对于强制流转、违背农民意愿的,要一律禁止。

3、禁止违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农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且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管是村集体还是社员都无权强制收回。事实上,国家对于宅基地的收回是有明确要求的,自然资源部也曾发明文规范: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城里人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等,完全是可以强制收回的。

4、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我国城市化进程依然在进行,这意味着未来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脚步不会停止。但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绝对不允许的。事实上,为了让进城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户籍已经不影响房屋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了,农民对此应该要有所了解,不要被利用;

5、禁止强迫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这显然是对年“合村并居”等类似问题的政策升级,最终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总结来说就是,未来农民搬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合村并居等,必须要自愿。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今年上半年就下发文件重申过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除此之外,9月1号起开始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于那些违规作用耕地的情况,将依法查处,违规建造的房子,也将依法拆除。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明确规定,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来看,新《条例》的“1保障2规范5禁止”,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种侵犯农民宅基地权益的行为,对农民朋友来说大有好处,以后农民朋友可以更加放心了。更重要的是,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农业的发展更是高度重视,从出台“城市反哺农村”政策,到“乡村振兴战略”,再到“城乡一体化发展”,无不说明国家的良苦用心,更体现了全面乡村振兴的大幕已经拉开了。随着国家对农村的大力支持,我们坚信未来农民的面貌会焕然一新。从这个层面来看,农村的宅基地和老宅都应该好好地继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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